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D.C.20549

附表13G.

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所”

(修正第2号)*


    

SEMTECH CORP.


(发行人姓名)

普通股


(证券阶级的标题)

816850101.


(CUSIP号码)

2021年12月31日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日期)

选中相应的框以指定该计划提交的规则:

[X] 规则13D-1(b)
[] 规则13D-1(c)
[] 规则13D-1(D)

*此封面的其余部分应填写报告人员在此表格上的初始申请,以及涉及证券的主题阶级,以及载有任何后续修正案的信息,这些修正案将改变先前封面所提供的披露。

本申请余额所需的信息不得被视为“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所第18条的“提交”(“法案”)或违反该条款的责任的责任,但应遵守该法案的所有其他规定(但是,请参阅备注。)


CUSIP编号 816850101.

1。 报告人员的姓名
I.R.S.身份证号码。上面的人(仅限实体)

悉尼有限公司
98-0557567
2。 如果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

(一种) [ ]
(b)[]
3. 秒仅使用
4.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百慕大

每个报告人有益于的股票数量

5.唯一的投票权 2,396,260
6.共享投票权 0.
7.唯一的积分功率 2,492,190
8.共享分数功率 0.
9。 每个报告人有益所有的总金额

2,492,190
10。 检查第(9)行中的总金额是否排除某些股份

[]
11. 按行中金额代表的班级的百分比(9)

3.9%
12. 报告人的类型

HC,IA

    
    


第1项。
(一种) 发行人姓名
SEMTECH CORP.
(b) 发行人的首席执行官的地址
200,Flynn Road,Camarillo,CA 93012
第2项。
(一种) 备案的人数
邀请有限公司(“悉尼有限公司”)
(b) 主要经营办公室的地址,或者,如果没有,居住
1555 Peachtree Street Ne,套房1800,亚特兰大,GA 30309
(C) 国籍
百慕大
(d) 证券阶级的标题
普通股
(e) CUSIP号码
816850101.
第3项。 如果根据第13D-1(b)或13d-2(b)或(c)规则提交本声明,请检查此人申请是否为:
(一种) [] 根据法案第15条注册的经纪人或经销商(15 U.S.c. 78O)。
(b) [] 第3(a)(6)条规定的银行(15 U.S.c. 78C)。
(C) [] 该法案第3(a)(19)条所定义的保险公司(15 U.S.78C)。
(d) [] 投资公司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8条(15 U.S.c. 80A-8)注册。
(e) [X] 根据规则240.13D-1(b)(1)(i)(e)的投资顾问;
(F) [] 员工福利计划或捐赠基金根据第240.13d-1(b)(1)(ii)(f);
(G) [X] 父母控股公司或根据规则240.13d-1(b)(1)(ii)(g)的控制人;
(H) [] “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b)条规定的储蓄关联(12 U.S.1813);
(一世) [] 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第3(C)(14)条(15 U.S.c.80A-3)条例第3(c)(14)条的投资公司定义中排除了一项教会计划;
(j) [] 组,根据规则240.13D-1(b)(1)(ii)(j)。
第4项。 所有权。
提供有关在第1项中确定的发行人的证券的总数和百分比的以下信息。
(一种) 有利地拥有的金额:
Invesco Ltd.的能力作为其作为其投资顾问的母公司,可能被视为有利地拥有聘请2,492,190股发行人,该发行人由邀请有限公司客户提供记录。
(b) 班级的百分比:
3.9%
(C) 这些人有哪些股票数量:
(一世) 唯一的投票或指示投票 2,396,260
(ii) 共享投票或指示投票的权力 0.
(iii) 唯一的权力来处理或指导配置 2,492,190
(iv) 共享权力来处理或指导处置 0.
第5项。 所有权为五分之一或更少的课程。
如果正在提交本声明以报告该事实,截至目前的日期,报告人已不再是5%以上的证券,请检查以下内容:[x]
第6项。 代表另一个人的拥有超过5%。
但是,没有人拥有超过5%的经济所有权。基金的股东有权接收或权力指示收到股息并从上面列出的证券销售。
第7项。 附属机构的识别和分类,乃按母控公司报告的安全报告。
Invesco Advisers,Inc。
Invesco资产管理Deutschland GmbH
邀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nvesco投资顾问,LLC
Invesco Capital Management LLC
第8项。 识别和分类本集团成员。

不适用。该计划不依法依法向第13D-1(b)(1)(ii)(ii)(j)或第13d-1(d)规则提交。
第9项。 群体解散通知。

不适用
第10项。 认证。

通过签署下面,我证明,尽我所知,并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获得了上述证券,并未被收购,并未为或效果而持有。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并没有被收购,并未与任何具有这种目的或效应的交易的参与者持有。


签名

经过合理的查询,并尽我所知和信仰,我证明本次陈述中规定的信息是真实的,完整且正确的信息。

悉尼有限公司
经过:/ s / robert r.leveille
日期:2022年1月28日
名称:Robert R. Leveille
标题:全球合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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